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级学生企业实践教学和微专业教学的各项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办理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根据学校统一工作安排,学生(含微专业学生)办理手续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00前;
2.2023级微专业学生需在2026年7月4-10日根据宿舍安排调整到对应宿舍。
二、工作流程
详见附件1-2
三、注意事项
1.为做好学生企业实践教学工作,学生需在办理手续前整理好个人物品,并把不需要的个人物品按照学校垃圾分类要求统一放置到垃圾回收站;
2.宿舍成员以宿舍为单位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交《企业实践教学学生宿舍资产核查申请表》。
3.宿舍财产损坏缴纳金额及宿舍钥匙空调遥控器遗失缴纳金额,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4.宿舍维护期间,学生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5.请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楼内各项设施和公共财物;
6.学生水电费结算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00;
7.学生办理手续后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14日17点前将学生宿舍钥匙、空调遥控器等材料交至学生公寓就近B或G座办公室;
8.肇庆校区微专业学生宿舍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广州校区微专业学生宿舍安排由实践教学促进中心统一安排。
四、公物损坏
经总务处核实,学生宿舍公物有损坏情况的,需要缴纳受损公物的相应费用,相关费用由财务处统一收取。支付手续办理后,方可提交《企业实践教学学生宿舍资产核查申请表》。
五、水电费清退
学生宿舍有水电和直饮水需要结算的,学生前往企业微信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水电结算申请(详见附件4),经辅导员、学生处、总务处核对无误后,由财务处统一进行结算。
六、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布置做好具体安排,确定时间节点、理顺工作流程,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要求2023级学生提前整理好宿舍环境,并将不需要的个人物品放置在楼下垃圾回收站,以便清点宿舍财产及暑假进行宿舍维修等。
附件:1.2023级学生企业实践教学相关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uploadfiles/2026/06/20260630115106182.docx
2.2023级学生企业实践教学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表
/uploadfiles/2026/06/20260630115116327.docx
3.2023级学生企业实践教学材料核查安排表
/uploadfiles/2026/06/20260630115125605.docx
4.2023级企业实践教学学生“一站式”服务平台申请水电费结算指引
/uploadfiles/2026/06/20260630115134718.docx
学生处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