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将组织开展在穗院校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为了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按通知时间尽快在线上提出补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二、发放程序
学生线上申请---院校线上初审---各区人社部门信息复核---各区人社部门将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公示---补贴发放---发放名单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三、补贴对象
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四、所需材料
(一)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上传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2. 学生本人持证
(1)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2)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学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
(二)学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广东省内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
五、材料审核及提交
(一)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20日,二级学院发动有申请意愿且符合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应提供困难情形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如申请者的困难情形材料未能如期提交,即可在2026年5月20日前自行登录网站提出补贴申请)
(二)各学院根据操作指引及时回答学生反馈的问题,告知学生需在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前进行线上申领,详见附件1《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
六、注意事项
学生未在毕业学年内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补贴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本市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58-2610709
附件:
1.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uploadfiles/2025/09/20250909112027680.doc
2.学生查询名下是否有社保卡的方法
学生处
2025年9月2日